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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直接聘僱措施、保障外籍勞工在臺權益。

針對台灣移工聯盟今(30)日陳情提出廢除私人仲介制度、強制國與國直接聘僱、允許外籍勞工自由轉換雇主、放寬聘僱外籍家務勞工之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與外籍家務勞工納入保障等訴求,勞動部表示將強化現有直接聘僱措施、檢討外籍勞工轉換資格、試辦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申請喘息服務與強化家務勞工權益保障措施。

 

勞動部表示,從外籍勞工引進至管理及後續提供照顧服務的過程中,因雇主不熟悉法令或缺乏時間,目前多委託外籍勞工仲介公司辦理。又外籍勞工引進後在臺生活及工作之適應,亦有仰賴優質外籍勞工仲介公司服務之需要。有關台灣移工聯盟訴求廢除仲介制度部分,鑒於仲介制度係依據市場供需而形成,不應以廢除仲介制度來解決外籍勞工權益受損的問題。惟為避免因人力仲介市場資訊不對稱所可能衍生問題,勞動部已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提供雇主免透過仲介公司直接引進外籍勞工。同時更建立仲介公司評鑑查察機制,促使劣質仲介公司退出仲介市場,使仲介市場朝良性、優質發展。

 

針對台灣移工聯盟建議外籍勞工自由轉換部分,勞動部表示我國引進外籍勞工是基於補充性原則,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不得影響國人就業機會與勞動條件。目前外籍勞工如有雇主死亡、移民等不可歸責之事由者,始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勞動部並已修法放寬經勞雇雙方合意者,外籍勞工得轉換雇主或工作,截至106年2月底止,家庭類外籍勞工轉換成功率達93.2%,已達相當程度之轉換自由。此外,勞動部更自105年11月起修正《就業服務法》刪除外國人聘僱期限屆滿須出國1日之規定,增加外國人期滿續聘與期滿轉換措施,進一步強化外國人權益保障。

 

有關台灣移工聯盟建議放寬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與家務外籍勞工納入保障部分,勞動部表示我國對待外籍勞工之權益保障,不因國籍而有不同,向秉持國民待遇原則一律適用我國勞動法令。至於家事類勞工不分本外籍勞工,目前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並無差別待遇。勞動部為兼顧外籍家庭看護工及被看護者照顧權益,刻正規劃外籍家庭看護工休(請)假期間替代照顧服務試辦計畫,於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雇主得向經許可之居家服務單位申請本國照顧服務員提供喘息服務,以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

 

勞動部強調,保障來臺工作外籍勞工在臺權益為勞動部一貫立場,也樂見各界持續關注外籍勞工在臺權益。針對各界提供相關建議,勞動部將審慎研議,在保障國人就業基本立場上,持續檢討調整外籍勞工保障措施。

 

 

  •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連絡電話:02-8995-6000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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