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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許銘春與全國勞工董事、工會理事長座談, 聽取勞動政策建言。

勞動部今(416)日舉辦「勞工董事座談會」,邀請全國勞工董事及推派董事的工會理事長70餘位聚集一堂,除說明當前重要勞動政策內容外,更聆聽在場勞工董事及工會夥伴對勞動政策建言,作為未來政策推動重要參考。

 

勞動部指出,「勞工董事」是我國勞工參與企業經營的重要機制,目前,國營事業及已移轉民營且政府資本額超過20%之事業,依規定應有工會推派之代表擔任董事。現行共有38家事業應設置勞工董事,包括油、電、糖、水、金融、保險、交通等,分別由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農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6部會,以及臺北市、高雄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等5個地方主管機關,於公股董事中指定一定比率的席次,由工會推派代表擔任,現行共有70位工會代表擔任董事;這些「勞工董事」長期以來,都能積極發揮參與企業經營,落實夥伴關係的功能。

 

這次座談會的主題,包含「《勞動基準法》新修正重點說明」、「我國勞動檢查現況與策略」、「勞動關係重要業務」等重大勞動政策,並由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主持座談,座談內容則有《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後之加班、輪班換班休息時間、「七休一」、特別休假遞延等規定,以及勞動檢查執行情形、勞動部107年勞動監督檢查策略、協助工會發展相關措施、推動簽訂團體協約與發揮工會協助會員解決紛爭任務等。

 

晚間,勞動部長許銘春並與全國勞工董事、工會理事長進行工作餐敘。由於在場多家工會已與事業簽訂了團體協約,許銘春部長特別表達肯定與致謝之意;這些團體協約的內容,多為其會員爭取更優惠勞動條件及福利,確實發揮工會的功能。所以,許銘春部長也期盼與會尚未簽訂團體協約之工會,其勞工董事及工會幹部能更積極與其他工會透過經驗交流,以促成簽訂團體協約,同時,她也希望在場工會能積極發揮為會員解決紛爭之角色,帶領全國其他工會,讓工會成為勞工最好的後盾。

 

 

 

 

 

 

 

  • 業務單位:勞動關係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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