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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暑期工讀生,應申報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暑期打工季節來臨,各投保單位於暑假期間僱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保。又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表示,為維護暑期工讀生之工作安全及保障渠等權益,在1075月份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繳款單(107621日寄發)背面印有通函,以加強提醒投保單位應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辦理參加勞()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核實申報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避免受罰。

   

另外,投保單位申報暑期工讀生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又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請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核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規定自動歸級為適當等級。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申報加保時請務必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

    

勞保局強調,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服務單位都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又如服務單位皆適用《勞動基準法》,各雇主亦均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讀生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話及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雇主有沒有幫自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以隨時掌握個人投保及提繳資料,查詢管道的相關資訊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查閱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 連絡電話:02-2396-12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8-06-29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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