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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將自111年調整,實績費率亦將於年底通知投保單位。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係採經驗費率制,明(111)年適用之職災費率,行政院已核定,勞動部刻正辦理公告程序。平均費率由現行0.21%降為0.2%。另111年適用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2,803家,其中費率不變及減收單位共10,571家,占適用單位之82.6%。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二種,每3年調整一次。111年行業別災害平均費率由現行0.14%調降為0.13%,上、下班災害費率維持0.07%,合計修正後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平均為0.20%(0.13%+0.07%)

 

新修正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將於本(110)10月放置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供投保單位預計保險費使用,另勞保局亦將於本(110)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印製通函((110)11月底寄送),周知投保單位相關修訂事宜。

 

另外,僱用人數達70人以上單位,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按其前三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每年計算調整之。111年適用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2,803家,較110年增加75家,其中減收費率者計9,738(76.1%),加收費率者計2,232(17.4%),維持原費率者計833(6.5%),勞保局將於本(110)10月函知相關單位。

 

勞保局提醒,明(111)51日實施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投保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亦納入實績費率計算,雇主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俾可降低未來職災保費負擔,達雙贏效果。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 連絡電話:02-2396-12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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