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免計所得課稅
- 更新日期:2025-05-16

你知道有聰明節稅的好方法嗎?只要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免計所得課稅。勞動部提醒,一年一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期間來臨,勞工如在113年有自願提繳退休金,今年5月至6月在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扣繳憑單薪資總額可扣除已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金額。
勞動部說明,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除享有稅賦優惠,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享有最低保證收益,節稅的同時還可以累積退休儲蓄,讓老年退休經濟生活多一層保障。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如果為勞工身分自願提繳退休金者,雇主應於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並將給付總額欄位扣除自願提繳金額,勞工於報稅時,毋須再重複扣除一次。如發現有未扣除自願提繳金額或金額有誤,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勞動部表示,勞工如有自願提繳退休金之意願,可向雇主表示,透過雇主向勞工保險局申報,並可由雇主代為向勞工保險局繳納自提金額,快速又便利。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除享有稅賦優惠,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享有最低保證收益,節稅的同時還可以累積退休儲蓄,讓老年退休經濟生活多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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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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