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 將政府撥補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明定 保障勞工權益
- 更新日期:2025-11-20
為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以確保制度穩健運作。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是勞工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為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109年起開始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在搭配多元投資下,基金規模已達新台幣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爰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政府撥補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定明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
二、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勞保是國家辦的社會保險,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並視政府財政,爭取以維持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為原則續編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未來在立法院審議時,將秉持開放態度溝通討論,期能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明確保障作法。
- 業務單位:勞動保險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5-11-20
- 點閱次數:
檔案下載
- 附件_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懶人包)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