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2期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現正受理申請中,請把握時間於6月15日前提出申請!
- 更新日期:2026-06-01
勞動部為鼓勵雇主辦理托兒設施及措施,支持員工子女托育,推動企業托育補助新制,已自5月1日受理申請,歡迎有意願申請之企業,請把握時間於6月15日前向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依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每年分2期受理雇主經費補助申請。第2期申請期間自5月1日至6月15日止,補助項目重點說明如下:
一、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二、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500萬元;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並取消250人以上之雇主附設托兒服務機構6年以上,不再補助之限制。另外,不論新興建或已設置托兒設施,除設施設備外,自5月1日起新增3類補助項目,包括:1、「營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千元。2、「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5人。3、「減免員工收托費用」補助,每人每年最高9千6百元。以上3類補助,以托兒設施收托員工子女數計算補助額度。
三、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2人。
四、育兒補貼: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雇主提供每位員工育兒補貼最高補助1萬元;未滿100人企業,補助實支數70%,100-499人企業,補助實支數60%,500人以上企業,補助實支數50%,並取消育兒補貼補助須以員工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為要件。
勞動部說明,為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115年已辦理12場次說明會及2場次團體專家諮詢輔導,6月12日將於高雄市高雄軟體園區辦理實體說明會,歡迎事業單位報名參加,另有意願設立托兒設施者,將辦理個別免費專家專案輔導,歡迎事業單位多加運用,有關說明會資訊及專家諮詢輔導申請辦法,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查詢。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之支持力道,行政院於5月28日院會通過,於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23條之1有關企業托育支出租稅優惠規定,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支出,將加碼提供租稅優惠,得就支出金額的2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以提升雇主辦企業托育的意願,鼓勵更多企業投入友善育兒職場環境。
勞動部提醒,有意願申請115年第2期經費補助之企業,請把握時間於6月15日前,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以線上申請方式,向企業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如有疑問,歡迎洽詢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或企托專線02-33431118。
- 業務單位:勞動福祉退休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6-06-01
-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