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季!僑外學生受僱 工作許可不能少。
適逢學校開學季節,僑外學生如有工讀需求,應先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工作許可,才可以受僱工作;雇主聘僱僑外學生,也要注意僑外學生是否已經取得工作許可,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而受罰。
僑外學生在臺工讀務必申請工作許可
勞動部說明,僑外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如欲從事工讀活動,均應於開始工作前依相關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並須經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https://ezwp.wda.gov.tw )以線上傳輸方式提出申請;勞動部表示,網路申辦程序簡易且有中英對照功能,僑外學生僅需點選「申請帳號」完成註冊後,登打個人資料、上傳應備文件及繳交審查費,即可完成申辦,申辦網並提供「申辦進度查詢」功能,僑外學生可即時掌握案件審查進度。另僑外學生應注意若未申請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聘僱僑外學生勿忘檢查工作許可
為避免雇主僱用未經許可的僑外學生從事工作,勞動部提醒,雇主僱用前,應請僑外學生出示本人的工作許可證正本,並比對其護照或居留證正本等資料,以確認此證為其本人所持有,且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間最長6個月,逾期則必須重新申請。另外,僑外學生的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工作時數不可超過20小時。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工作許可證上除了載明僑外學生姓名、護照號碼、許可期間等相關資訊外,右下角均燙有藍金圖案的勞動部部徽,雇主應注意工作許可證的防偽標籤,若僱用沒有工作許可證的僑外學生,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不可不慎。
安心工作有保障
雇主對於僑外學生的工作許可證件辨識有疑義時,除可就近洽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確認外,亦可撥打勞動部服務電話02-89956000洽詢。另外,有關僑外學生申辦工作許可相關法令及申請進度查詢等,都可於「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 )查詢!
-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連絡電話:02-8995-6000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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