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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共同為提升勞工勞動條件而努力。

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部分修正條文新制上路,各界難免因生疏與改變而須因應調適,但事業單位中的雇主與員工本屬一體,雇主應有疼惜員工之心,更應為提升勞工勞動條件而努力,以強化勞資關係、共創勞資雙贏,實不宜將企業成本轉稼於消費者。

 

勞動部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法是確實保障勞工權益的立法,明定「每7日至少應有2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從制度上建構「週休二日」之明確法源,另增加並保障勞工特別休假權益,讓857萬名勞工均同受其惠。

 

勞動部進一步説明,「週休二日」之休息日以休息為原則,出勤為例外,有鑑於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將無法獲得充分休息,為使雇主於指派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更為審慎,本次修法,增訂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並列計於延長工時,以確保休息日出勤勞工的權益。

 

勞動部將加強宣導,並協助企業在人力及工時安排上調適新規定,希望雇主應有疼惜勞工之心,共同為提升勞工勞動條件而努力。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6-12-24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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