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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減資遣勞工得依規定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享有給付保障。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如經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保險年資滿15年者,得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確保老年及相關給付權益。

 

 

勞動部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因受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本身為中高齡勞工,擔心勞工保險年資中斷,可能影響一次老年給付權益。勞動部表示,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如受事業單位裁遣資遣,且保險年資合計已滿15年,如未達請領老年給付條件,得向原投保單位或勞工保險局所委託之團體,申請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以保障請領相關保險給付權益,安定經濟生活。

 

 

勞動部提醒,符合上述情形的勞工,應於原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2年內辦理續保手續;相關程序或應備書件,可於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或下載(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059.html)。

 

 

 

  • 業務單位:勞動保險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1-09-10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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