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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提供勞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繳費資料!報稅更Easy!

11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自112年5月1日開始申報,勞保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民眾個人繳納的勞保、農保、國保保險費,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均可列舉扣除。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勞保局以多元方式提供勞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繳費資料。

 

勞保局表示,勞保、農保、國保被保險人111年度繳費資料已提供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民眾如以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報稅系統將會自動顯示111年度可扣抵保險費總金額,無須另行檢附繳費資料,十分便利。

 

民眾如需勞保、農保、國保111年度保險費繳費證明,除可向投保單位申請,自112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以自然人憑證(需插卡),或虛擬勞保憑證(需先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行動電話認證、「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等免插卡方式,經由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頁面(https://mes.bli.gov.tw/me/#/na/login)線上登入查詢列印,或持身分證及印章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

 

國保被保險人除可使用前述方式查詢列印國保繳費證明外,還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區申請郵寄;或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或持自然人憑證到統一、全家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須自付列印費用)。

 

勞保局提醒,勞保局提供的勞保、農保、國保被保險人繳費資料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參考,如與實際負擔保險費金額不符,民眾可自行檢附證明單據正本申報所得稅。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 連絡電話:02-2396-12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3-03-3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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