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稿】回應104年12月10日《工商時報》A6版之單驥(中央大學產經所教授)所撰「為台灣留才、用才,再進一言」一文
- 更新日期:2021-11-03
關於《工商時報》104年12月10日登載單驥教授所撰「為臺灣留才、用才,再進一言」一文,其中內容與事實多有不符之處,謹澄清說明如下:
勞動部身為行政團隊一員,本就配合國家政策,負責外國人來臺工作政策及事務,延攬外籍人才及人力,以協助產業進用符合需求的人才,提升國家及產業競爭力,從未自外於國家競爭力的提升工作。
我國存在少子化、高齡化、晚入早出及高出低進等現象,亦同時存在中階人才過剩及薪資成長停滯的情形。另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明(105)年起,15歲至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從將以18萬人的速度減少,同時,我國每年流出約2萬白領技術人才,已造成專業人才流出及基層勞動力缺乏。勞動部依行政院江前院長及毛院長之指示,積極延攬及留用外籍人才的檢討方向,102年起的2年間,已逐項放寬聘僱外籍專門技術人才規定,包括:免除僑外生需具2年工作經驗限制及建立僑外生工作評點制、免除自由經濟示範區事業及創新新創事業之雇主資本額及營業額限制且外國人免除2年工作經驗限制。
另外,來臺投資及工作之外籍人才本就可攜國外已僱用的外籍幫傭來臺工作,對於外籍專業人員年薪達一定標準以上,勞動部並進一步在102年3月及103年3月取消所聘外籍幫傭須隨同工作1年經驗的限制,與他國相同且比日本寬鬆。亦非單驥教授所言,勞動部都錯誤保守認為開放就是不利勞工、封閉就是保障勞工
延攬及留用外籍人才,當然要配合產業所需,以作為我國產業前進海外市場的助力,並提升事業單位的競爭力及我國勞工技術能力。因此,勞動部才在今(104)年12月3日於行政院會中提出延攬外籍人才工作評點制的整體規劃及法規鬆綁,鎖定「外國專門技術人才」、「僑外生」及「資深外籍技術人員」三類外籍人才,鬆綁雇主及外國人資格,改採評點制,多元延攬人才;另為提高來臺誘因及保障其家庭團聚,外籍專業人才取得工作許可後,其配偶及子女若在臺從事專門技術工作,將免除現行需2年工作經驗與薪資門檻限制,行政院也責成內政部及外交部檢討簽證與居留法令的配套調整,預定於105年1月實施。
另外,在友善外籍人才環境方面,本就是勞動部的重點工作之一。勞動部為便捷工作許可申請,已透過跨部會介接或資料查詢,簡化書表及驗證程序,自104年10月起外籍專門技術人才及畢業僑外生工作許可已能網路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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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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