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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立法院完成三讀,落實勞工周休二日。

  • 更新日期:2021-11-03
《蘋果日報》1051211日「即時新聞」登載律師蔡瑞麟所撰~「勞動部打假球」一文,內容似有誤解。勞動部尊重其表達之意見,但誤解之處,勞動部澄清如下:
 
1、 這次《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的修正,每周增加一天的「休息日」之外,也增加資淺員工的「特休假」;相較於因為國定假日全國一致,而造成勞工實際減少的國定假日天數,對全部勞工而言,自是利多於弊。蔡律師文中提及:「首次的全面性勞動基準下修」,顯然不是事實。
 
2、 再者,蔡律師文中所指「修法不能改變勞動契約的內容」,也有商榷的餘地。我們都知道,《勞基法》規範的是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任何勞動契約均不能低於《勞基法》的規定,所以《勞基法》的修改,勞雇間的勞動條件當然就必須配合調整。例如,原本只有周休一日的事業單位,必然就要在新法施行之後,配合改為周休二日。又例如,原本特休假的天數,也必須配合新法的規定,更改其天數及作法等。否則即屬違反《勞基法》。所以,《勞基法》的修改,也會使得勞動契約配合調整。蔡文「修法不能改變勞動契約的內容」,易造成民眾混淆。
 
3、 至於立法院附帶決議的部分是:事業單位內部原已明白規定國定假日為19日者,在修法後就是優於《勞基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只能積極輔導其不改變優於《勞基法》的規定。
 
4、 這次《勞基法》的修法重點在:落實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全國齊一、以及增加資淺員工特休假。該等條文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已展現政府施政的決心,蔡文結語「勞動部打假球」之說,也不是事實。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6-12-1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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