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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勞動基準法》新制實施後,各項勞動及經濟指標仍然持續正向發展。

  • 更新日期:2021-11-03

有關《蘋果日報》一例一休之報導,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新制實施後,各項勞動及經濟指標仍然持續正向發展,勞動部說明如下:

 

依經濟部發布之107年7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批發業年增4.7%、零售業年增3.2%、餐飲業年增3.5%;107年7月工業生產統計,製造業生產指數年增5.01%。再查各類商業登記家數統計,107年7月較上(106)年同月增16,418家。另查景氣對策信號107年7月綜合判斷分數為27分,燈號為代表景氣「穩定」的綠燈。相關數據均顯示,經濟是持續發展的,並未受《勞動基準法》新制之影響。此外,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107年6月「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資料,每人每月總工時165.7小時(較上年同月減16.9小時);經常性薪資平均為 4萬7千969元,較上年同期增加 7.2%。顯示《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的實施,勞動現況也朝正面發展。至於個別勞工如加班工時減少,確實可能造成加班費的減少,然而,提升經常性薪資才是讓勞工有合理及穩定收入的重要方法,這也是政府持續努力的方向。

 

對於外界認為《勞動基準法》新制所定例假限制過多之意見,勞動部說明,勞工每7日應休1日例假,自《勞動基準法》施行以來早有規定,並非本次修法造成之影響,且《勞動基準法》並未限定事業單位全體勞工皆應於同一日休息,雇主可採輪流安排勞工例假之方式,以維持業務正常運作,至於餐廳所屬之「餐飲業」早被指定為可適用4週彈性工時之行業,例假之安排已具相當彈性,不受本次修法的影響。另針對加班時數不足之意見,勞動部指出,《勞動基準法》新制在安全的基礎上,並且務實考量勞動現場實務需求,對於加班時數新增得採3個月總量控管之規定,業者得視其產業特性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議定最適作法。

 

勞動部強調,對於勞動者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的基本保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勞動部再度呼籲,提升勞動條件與經濟成長應相輔相成,勞工需有適度的休息、合理的薪資,才能提供優質勞動力,讓企業穩定發展成長,勞資間共享經濟果實,共創雙贏。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8-08-3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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