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稿】針對媒體報導「洪申翰『Excel闢謠』下屬加班趕解凍報告 藍委秀1資料怒打臉」本部再度重申如下
- 更新日期:2025-04-25
針對於媒體報導「洪申翰『Excel闢謠』下屬加班趕解凍報告 藍委秀1資料怒打臉」本部再度重申如下
- 本部發文給立法院、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立委辦公室之預算解凍案,都是在114年4月23日上班時間內完成發文作業。
- 文中所提及之委員在臉書發文所提「電子公文交換章時間戳記」,這個意思是,「受文者」收文簽收當下的系統時間註記。
- 勞動部舉例,例如職安署文號1140251900,發文時間為114年4月23日16時21分,發到立法院收文確認時間為17時,各受文者(也就是各委員辦公室)收文確認時間均不相同;請詳見圖片如附件。
- 勞動部強調,根據《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第14點,電子收文需進行列印時,應載明「電子公文交換戳記」。勞動部解釋,這也就是説,「電子公文交換戳記」是指該件公文,於各受文者公文系統簽收當下的日期時間,並非本部發文時間。
- 補充本部昨(24)日澄清稿連結:https://www.mol.gov.tw/1607/1632/2660/80133/post
- 業務單位:勞動部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5-04-25
- 點閱次數:
檔案下載
- 附件_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