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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公司,於申請前,應先檢具哪些勞資會議文件至勞動部,申請函復收訖證明呢?

  • 更新日期:2023-06-20
問題 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公司,於申請前,應先檢具哪些勞資會議文件至勞動部,申請函復收訖證明呢?
答案

(一) 事業單位及其30人以上之事業場所暨重要子公司當屆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含勞資會議資方代表改派或勞方代表遞補補選名冊)。
(二) 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備查函。
(三) 最近1年內,事業單位及其30人以上事業場所暨重要子公司依法至少每3個月召開1次勞資會議:
1.4次勞資會議紀錄影本(不含臨時會),每份會議紀錄皆應加蓋事業單位、負責人印章,且需由勞資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分別簽署。
2.開會通知。
3.勞資會議代表出席紀錄(例如:簽到簿)。

公開發行公司應於取具本部發給之勞資會議文件收訖函後,3個月內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送件申請上市(櫃)。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20-07-06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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