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勞資爭議仲裁業務補助辦理活動實施要點
- 更新日期:2022-04-28
勞動部為鼓勵民間中介及學術團體配合政府施政措施,推動勞資爭議仲裁業務,以補助其辦理學術研討、研習、宣導或仲裁人培訓活動部分經費方式,達成提升勞資雙方運用仲裁機制意願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一、補(捐)助對象:依法登記成立之團體,章程內容並訂有以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福祉、提高勞動力及其他研究勞動法制為目的者。
二、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如下:
(一)申請補助之團體,應於辦理活動日期前三十日向本部申請。
(二)應檢具活動計畫、研討會議程、預算書表及過去二年內曾受本部補助辦理活動之相關資料向本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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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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