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期
- 更新日期:2021-11-03
政策法規
- 「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於106年5月15日發布
為配合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之《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勞動部於106年5月15日發布「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明定檢舉案件之保密以及相關處理事項等規範。
- 「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於106年4月18日發布
為配合105年11月3日修正公布之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刪除外勞聘僱期滿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工作規定,保障外勞返鄉休假的權益,勞動部於106年4月18日訂定發布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明定外勞請假的方式、日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
- 勞工於領取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仍可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表示,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已令釋放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年逾65歲已請領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等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再從事工作者,得由其投保單位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新聞瞭望
- 105年底外國專業人員在臺工作概況
105年底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31,025人次,較100年底增4,227人次(約15.8%)。其中男性占77.8%,女性占22.2%;申請工作類別以「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占5成8最多,其次為「補習班語文教師工作」占1成6。
- 「顧安全 愛健康」106年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啟動
為喚起國人對職場防災及勞工健康權益的重視與關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配合「428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 於4月27日與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合辦「職場安全及健康論壇」,共同揭開106年職場安全健康週序幕。
- 勞動部訂定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建構不適任調解人退場機制
勞動部表示,100年所修正施行之勞資爭議處理新法,已增設「調解人」機制,為能持續穩定爭議調處品質,業於近期修正通過「勞資爭議調解辦法」第24條之1,並訂定「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未來調解人如經地方主管機關查證有不當行為屬實且情節重大者,將可透過「調解人註銷證書審查小組」審議,以建立不適任者之退場機制,相信將能使調解制度持續獲社會大眾與勞資雙方當事人之肯定與信賴。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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