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106年7月職類別薪資調查統計結果。

為了解事業單位各職類之受僱員工人數及薪資水準,本部按年辦理「職類別薪資調查」,調查對象為從事工業及服務業之事業單位,受僱員工不包括參加作業而不支領薪資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及無酬家屬工作者;本次調查於106年8月間辦理,回收有效樣本計9,766家,茲摘錄相關重要統計結果如下:

 

壹、摘要

一、106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為758.69萬人,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218.08萬人占28.74%最多,與105年相較,該職類人員增加3.21萬人最多。

二、工業部門受僱員工人數為329.96萬人,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占53.74%最多;服務業部門受僱員工人數為428.73萬人,以事務支援人員占20.60%最多

三、106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總薪資平均為48,333元;其中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9,878元,以主管及監督人員73,162元最高,專業人員56,187元次之。

四、106年初任人員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7,055元,較105年增加332元或1.24%,以「專業人員」34,003元、「研究所及以上」者33,633元較高

註:

1.總薪資含經常性薪資與非經常性薪資,但不含雇主負擔或提撥之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

2.經常性薪資含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年終獎金、非按月發放之績效獎金與全勤獎金。

五、1067月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以「每週工作五天」者占87.51%最多,較105年7月增加11.35個百分點;有規定每週工作時數之事業單位94.91%,其中規定40小時及以下者增加至88.34%,較105年7月增加11.33個百分點。

 

貳、統計結果

一、受僱員工人數:

(一)106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為758.69萬人,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218.08萬人占28.74%最多,其次為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121.05萬人占15.96%、事務支援人員119.50萬人占15.75%,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44.48萬人占5.86%最少。105年相較,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增加3.21萬人最多,事務支援人員增加2.97萬人次之。

(二)工業部門受僱員工人數為329.96萬人,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占53.74%最多,其中受僱員工人數較多之製造業,該職類人數占54.23%;服務業部門受僱員工人數為428.73萬人,以事務支援人員占20.60%最多,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與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亦分別占18.95%與17.10%,其中受僱員工人數較多之批發零售業,以事務支援人員占22.10%最多,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占20.98%次之。

 

二、受僱員工薪資

(一)106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總薪資平均為48,333元,其中經常性薪資39,878元(占總薪資之82.51%非經常性薪資8,455元(占總薪資之17.49%

(二)106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9,878元,1057月增加673元或1.72%各大職類中以主管及監督人員73,162元最高,餘依序為專業人員56,187元、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41,253元、事務支援人員33,154元、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30,748元、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7,282元、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25,396元。


三、初任人員經常性薪資

(一)106年初任人員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7,055元,較105年增加332元或1.24%,各職類中以專業人員34,003元為最高,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28,646元次之。

(二)按教育程度別觀察,初任人員經常性薪資以「研究所及以上」33,633元最高,「大學」28,446元次之,與105年相較,各教育程度以「國中及以下」22,841元,增加620元或2.79%最多,「高中(職)」23,806元,增加426元或1.82%次之。

(三)按行業別觀察,初任人員經常性薪資以金融及保險業31,690元最高,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29,345元、資訊及通訊傳播業28,918元,電力及燃氣供應業28,685元、運輸及倉儲業28,328元較高;其他服務業23,848元為最低。

 

四、規定工時:

(一)每週工作日數:105年底勞動基準法修正,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以落實週休二日。106年7月事業單位規定每週工作日數以「每週工作五天」者占87.51%最多,較105年7月增加11.35個百分點。工業部門規定「每週工作五天」者占92.92%。服務業部門每週工作五天者占85.29%,其中金融及保險業均實施週休二日,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每週工作五天」者亦分別占98.45%與96.81%;住宿及餐飲業、醫療保健服務業與其他服務業則未達7成。

(二)每週工作時數:106年7月有規定每週工作時數之事業單位占94.91%,其中規定40小時及以下者增加至88.34%,較105年7月增加11.33個百分點。各行業規定每週工作40小時者,以製造業占95.42%最多,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金融及保險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均約占91%;目前仍採行每週工作48小時及以上者,則以其他服務業占17.93%最多,住宿及餐飲業占14.02%次之。

 

 

  • 業務單位:統計處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8-05-31
  • 點閱次數:

檔案下載

  • 1070531勞動部統計處新聞稿_附件 pdf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