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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自本(109)年4月1日起補助民間團體協處爭議之調解人意外保險保費,讓其能獲基本保障,安心調處爭議。

勞動部鑑於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之調解人,於執行調解業務時,可能有人身攻擊及往返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等風險,已於本(109)34日修正補助要點,將自同年41日起提供民間團體調解人加保基本意外險,每年保費補助上限為1年最高新臺幣1,200元,讓調解人執行調解業務時能享有基本意外險保障。

 

勞動部表示,因近年屢接獲協助地方政府處理勞資爭議之民間團體反應,縱然有相當程度預防,但仍無法完全避免調解人於調處勞資爭議時,遇情緒激動之當事人,因共處於獨立且密閉空間,偶有發生暴力攻擊之情形,又調解人往返調解會議途中,亦有遭遇交通事故之情事,因此勞動部提出新增補助民間團體調解人意外保險保費之措施。

 

勞動部說明,目前已有12個地方政府將調解案件委託30家民間團體辦理,每年由地方政府轉介至民間團體的案件數已逾全國調解案件數5成以上(約計1.3萬件),且成功率維持於5成左右,顯見民間團體及其調解人,對於協處我國勞資爭議,已扮演相當重要之角色,該部考量民間團體之調解人係協助政府執行調解業務,非為個人利益,已於本(109)34日修正「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將自41日起,補助地方政府委託之民間團體就所屬調解人辦理基本意外險之保障。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使補助資源得以充分發揮功能,會要求使用補助款之調解人每年至少需調處3件勞資爭議案件,且保費補助上限為每年最高新臺幣1,200元,其意外險項目需包括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100萬元、意外醫療住院日額1,000元及意外醫療實支實付限額3萬元。

 

勞動部最後強調,本次新增民間團體調解人基本意外險之補助,除為切合實務所需外,期待目前受委託的30家民間團體及近300名投身各地調解業務的調解人,沒有後顧之憂,繼續與政府一起攜手努力,共同推動及完善我國爭議調解制度。

 

 

  • 業務單位:勞動關係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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