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監理會組成
- 更新日期:2024-08-15
勞動基金監理會組成
一,勞動基金監理會委員21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指派次長1人兼任,置執行秘書1人(由本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兼任),其餘委員就以下人員遴聘(派)兼之。
(一)全國性勞工團體推薦代表6人。
(二)全國性雇主團體推薦代表1人。
(三)政府機關代表3人:本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財政部代表各1人。
(四)學者專家10人,其中3人由本部遴聘,5人由全國性勞工團體推薦,2人由全國性雇主團體推薦。
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
二,勞動基金監理會委員名單(詳如附檔)
- 發布單位:勞動福祉退休司
- 發布日期: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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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屆勞動基金監理會委員名單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