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篇
- 更新日期:2026-07-20
為保障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的人身安全,外送平臺業者及外送員均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共同建立安全的外送作業環境。
外送作業安全衛生重點包括:
一、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地區不得提供外送服務
- 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之地區,外送平臺業者應停止營業,並透過APP或其他指定方式通知外送員。
- 如外送員於未宣布停止上班之地區提供外送服務,外送平臺業者安排之配送路線,不得途經已宣布停止上班之地區。外送員也應特別注意不要途經已宣布停止上班之地區,避免發生危險。
二、外送員應完成教育訓練
- 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於開始提供外送服務前,完成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教育訓練。
- 契約存續期間,外送員並應依規定,每年完成一定時數之教育訓練。
三、重大交通違規者應完成安全講習
- 外送員如有交通主管機關認定之重大影響交通安全違規行為,應依外送平臺業者通知完成運送安全講習。
- 未完成講習前,外送平臺業者不得安排其提供外送服務。
四、外送平臺業者應落實外送作業安全管理
- 外送平臺業者交付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勞動部發布之「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等相關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降低外送作業風險。
其他(食安、道安、職安衛教育訓練)
- 為提升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的安全意識及專業知能,外送平臺業者應對新加入的外送員提供一定時數的教育訓練;對已提供外送服務的外送員,也應要求每年至少完成一定時數的教育訓練,透過教育訓練,可協助外送員了解提供外送服務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及相關法令,降低交通事故及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外送員、消費者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教育訓練內容包括:
- 職業安全衛生。
- 交通安全。
- 食品衛生安全。
★教育訓練的時數、課程內容及師資資格等事項,已分別由勞動部、交通主管機關及衛生福利主管機關依法訂定。
- 又教育訓練並非形式上的課程,而是協助外送員熟悉外送工作所需之安全知識及作業流程,內容應涵蓋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事項,以提升外送員安全知能、降低工作風險,並有助於提升服務品質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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