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與保險保障篇
- 更新日期:2026-07-20
職災及保險保障更完整
一、商業保險保障
- 考量外送員為提供外送服務而須密集使用道路,發生交通事故存有相當高之風險,因而外送專法明定外送平臺業者應於外送員上線提供外送服務前,先為其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以強化外送員工作期間之保障。
- 不得任意停保:外送平臺業者不得任意停保,僅外送員連續超過三日沒有提供外送服務紀錄時,外送平臺業者才可以暫時停止辦理保險:
- 連續逾三日無提供外送服務紀錄,是指外送員完成每日最後一筆訂單之次日零時起算,連續三日未再完成任何一筆訂單的情形。
- 如果期間內遇到政府宣布停班停課、颱風停止外送服務等情形,該期間不列入三日之計算。
- 又如外送員被暫時停保後,想重新上線接單,外送平臺業者應依雙方約定申請程序,在法定期限內盡速完成復保。

二、職業災害保險費補助
- 職業災害保險費補助:外送員如自行透過職業工會或其他合法方式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只要當月份有提供外送服務,即可向外送平臺業者申請補助該月份自行負擔的職業災害保險費。
- 外送員申請保險費補助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應於有提供外送服務月份之次月1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請求。
- 應檢附當月份保險費繳納證明,例如職業工會開立之收據或其他保費繳納證明文件。
- 外送平臺業者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補助款支付。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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