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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篇

  • 更新日期:2026-07-20

1.《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如何避免外送平臺訂定不公平契約?

答:《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授權勞動部訂定外送員的「外送服務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包括報酬、停權、終止契約與申訴制度等重要權利義務事項,若違反者無效。此外,本法也分別授權交通部針對消費者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濟部針對合作商家訂定「合作契約範本」,避免外送平臺業者利用優勢地位,透過約定不公平條款轉嫁風險。

2.外送平臺可以單方面修改契約條款嗎?

答:不可以。《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規定外送員重要權利義務的變更,必須取得外送員明確同意,且不得以減少派單、停權等方式強迫外送員同意。

3.外送員是否一定能取得簽署同意的外送服務契約?

答:是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明定外送平臺業者須於契約成立後七日內,提供書面或電子契約給外送員,確保外送員能隨時查閱自身權利義務。

4.派單時外送平臺必須揭露哪些資訊?

答:外送平臺須於派單予外送員時,應清楚揭露該單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行車路線、預估里程、預估完成時間、消費者付款方式、商品內容及數量等資訊,讓外送員在資訊充分情況下自行決定是否接單。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26-07-20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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