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參加勞(就)保
為了保障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保險權益,《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勞工在公司工作滿6個月,於子女滿3歲前,最長可以申請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並且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另外,如果公司同意工作未滿6個月的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持續累積保險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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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114-09-22
為了保障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保險權益,《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勞工在公司工作滿6個月,於子女滿3歲前,最長可以申請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並且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另外,如果公司同意工作未滿6個月的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持續累積保險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