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勞工人數100人以上,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另勞工人數未達100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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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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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支持保護措施及資源
事業單位可先依據專業人員建議進行工作調整,並經調查後,依人事獎懲規範,對行為人進行適當懲處或處理;如涉及訴訟、民法或刑法相關法律資源協助需求,可洽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涉及勞動權益部分,可向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諮詢及申訴。
事業單位提供必要之保護、安置及協助並填寫事件處置表,另檢討與改善預防、處置措施,並將執行結果與相關紀錄至少保存3年。(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