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期
- 更新日期:2022-08-31
政策法規
勞動部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有關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休息時間之但書規定適用範圍依《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規定,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 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因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或分流上班及高中職以下停課等措施,確有人力調度吃緊,致供貨不及或無法運作之虞,經濟部會商勞動部,於111年6月13日公告前開4個業別(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之輪班人員,自111年6月13日至111年9月30日止,比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3級警戒期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另,新增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鋼鐵公司之輪班人員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處理期間或勞雇雙方協商調整班次期間,為該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 上開行業及事業單位經公告後,如欲實施輪班換班間隔之例外規定,仍應依規定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且須符合公告所定適用期間。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並請注意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關鍵字:輪班制勞工、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 政策法規
受僱自然人或自行接案之勞工,可透過特別加保制度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鑑於社會勞動型態改變,非典型勞動人口及零工經濟增加,為保障是類勞工之工作生活安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符合規定之勞工得透過簡易加保管道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職災保險)。 特別加保適用對象有3種:一、自然人雇主及其受僱勞工,例如營造業工頭及其僱工,得由雇主申報自己及員工加保;二、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平臺外送員及街頭藝人,得由勞工個人申報自己投保;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童工,如廣告童星,得由受領勞務者為其申報投保。 為應民眾臨時性加保需求,勞保局提供3種簡便加保管道:一、統一超商之ibon便利生活站;二、勞保局官網;三、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民眾可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需注意的是,特別加保的保險效力是從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向後指定日期起算,提醒勞工在上工前務必完成申報並繳費,始有職災保險的保障。 歡迎特別加保適用對象透過上述簡便加保措施參加職災保險,如不幸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可獲得基本生活保障。如欲瞭解更多詳情,請至勞保局官網/線上申辦/災保法特別加保專區查閱。 關鍵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特別加保、非典型勞動人口 新聞瞭望
2025亞洲技能競賽在臺灣在勞動部積極努力的爭取下,國際技能組織亞洲分會(WorldSkills Asia,以下稱亞洲分會)於2022年6月1日正式宣布我國取得2025亞洲技能競賽主辦權。這是繼1993年於臺北舉辦第32屆國際技能競賽後,相隔30年再次取得國際技能賽事主辦權,也是我國長期人才技能培訓成果,再次得到亞洲國家的肯定。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表示,我國向來重視國際技能的交流與合作,也成立全球第2家能力建構中心,作為與世界各國技能交流的平臺,辦理職類工作坊等活動,協助各國裁判及選手培訓。感謝亞洲分會會員國支持我國主辦2025亞洲技能競賽,勞動部將結合政府、企業、學校各方力量全力以赴,為區域技能發展作出具體貢獻,創造亞洲國家技能發展的共榮及互利。 亞洲分會是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發起籌組,於2018年成立,現有25個會員國,我國是創始會員國之一。2018年於阿布達比舉辦首屆亞洲技能競賽時,我國在青年組及青少組獲得5金5銀3銅,獲獎率81%的耀眼成績。因疫情影響,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延至明年(2023)舉行,勞動部將於今年底規劃遴選國手前往參賽。 為讓國內技能實務接軌國際,勞動部每年辦理全國技能競賽,遴選技優青年,經過加強培訓精進技能參加國際性技能競賽。此外,持續安排國手深入校園推廣技能學習及辦理青少年組技能競賽,積極推廣技能向下扎根觀念,培育我國更多的技職達人。 關鍵字:勞動部、亞洲技能競賽、能力建構中心 新聞瞭望
勞動部與美國聯邦調解調停署合作辦理「臺美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研習視訊會議」,持續深化雙方友好合作關係,提升與會者解決僵局及協商能力勞動部與美國聯邦調解調停署(Federal Mediation and Conciliation Service, FMCS)共同舉辦「臺美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研習視訊會議」,由該署資深調解員主講「團體協商與爭議解決技巧和方法」專題講座,除分享該署處理近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下的勞資議題及因應挑戰外,也提供協助勞資雙方集體協商的調解技巧及經驗,有助工會精進未來解決僵局的能力及提升其協商技巧。 會議臺美主要出席人員包括FMCS署長提名人Javier Ramirez、在臺協會華府辦公室(AIT)經貿商務總監Jeffrey D. Horwitz、FMCS資深調解委員、勞動部陳明仁常務次長及勞動關係司主管、同仁,並邀請實體40位及線上100位工會理事長、幹部,及熟稔美國集體勞動法學者傅柏翔助理教授共同參與。 臺美間自2010年即簽訂「勞資爭議調解與替代性解決方案合作計畫協定」,多年來均有舉辦互訪交流活動,2022年雙方更已洽定舉辦3場次「臺美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研習視訊會議」。也特別感謝美方長期以來的支持及協助,期盼未來雙方在勞動關係領域可以持續合作,使我國的集體勞資關係發展可以往前更進一步,建立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 會議上由3名FMCS資深調解委員介紹FMCS的角色、功能及可提供的協助,並說明近期美國勞資議題的趨勢,FMCS同時也分享因應疫情無法召開實體會議而改採線上調解會議的嘗試及優點,並強調調解成功的關鍵在於勞資互信的重要性。與會人員獲得美方實務上寶貴經驗分享,本次會議圓滿成功。 未來勞動部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友好合作關係,共同規劃更多集體協商專業知能培訓交流活動,讓我國處理勞資協商事務人員都有機會參與,以提升企業內溝通與協商能力,促進勞資關係的穩定。 關鍵字:集體協商培訓、合作計畫協定、勞資關係 新聞瞭望
勞動部與內政部簽署合作備忘錄,強化消防機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為強化消防機關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提升消防人員工作安全,勞動部王尚志政務次長及內政部陳宗彥政務次長於111年5月24日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共同主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及內政部消防署三方簽署消防職業安全衛生合作備忘錄,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分享三方資源,共同協助國內消防機關建立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範。 勞動部表示,消防工作與民眾生活及安全息息相關,消防工作不僅複雜且專業,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消防人員經常陷入危及生命的職場環境中。消防人員雖然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適用對象,但消防人員安全亦為職業安全一環,且保障工作者之工作安全及身心健康是勞動部最重要的使命。透過此次與內政部消防署簽署消防職業安全衛生合作備忘錄,將共同致力於提升消防人員安全衛生勞動環境。 合作備忘錄包含由三方共同研究建立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協助國內各消防機關建立各自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範、培養種子師資,及組成專家團隊輔導各消防機關完善職業安全衛生機制等合作項目,期許透過跨機關、跨領域力量,落實我國消防人員安全及健康。 此外,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為積極協助內政部消防署建立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於111年與內政部消防署合作辦理先期研究計畫「建構國內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研究」,培養種子師資,並組織專家團隊示範輔導,共同朝向創造一個安全的消防職場文化及更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邁進。 關鍵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消防機構安全衛生、合作備忘錄 新聞瞭望
勞動部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維護離職退保勞工健康權益為維護離職退保勞工健康權益,勞動部結合勞保局、職安署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之專業資源,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主動通知曾從事致癌性等有害作業勞工,於離職退保後仍可申請接受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並就檢查結果提供健康管理等關懷服務,以保障其權益。 考量勞工從事部分有害作業罹患職業病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有必要追蹤其健康狀況,並提供相關服務。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1年5月1日施行,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透過相關資料庫掌握過去曾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主動通知已退休或離開職場勞工,向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如發現檢查結果有異常者,將透過今年甫成立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提供健康諮詢及管理等服務,若該異常疑似與工作相關者,則由認可之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提供評估、個案管理及醫療或相關津貼補助申請等服務。 有關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相關資訊,可至職安署網站/職災保護或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專區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介紹參閱,若有相關疑慮,可洽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02)8522-9366(職業傷病服務處)諮詢。 關鍵字:職業病預防、離職退保勞工、健康追蹤檢查 |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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