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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期

  • 更新日期:2026-06-29

台灣勞工簡訊第87期刊頭封面

取得永居之外國專業人才等3類人員,自115年起可參加就業保險

取得永居之外國專業人才等3類人員,自115年起可參加就業保險

為延攬國家經濟發展所需之專業人才,自115年1月1日起受僱在我國從事工作,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之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得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享有請領就業保險相關給付之權益。

勞動部表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攬才留才政策,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25條規定,讓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受僱在我國從事工作,並經內政部許可永久居留者,除該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就業保險法》之規定。提醒事業單位應於該類人員到職,或取得永久居留身分時,申報其參加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請領保險給付之權益。另事業單位於辦理加保作業時,請於加保表上註明「永居外專」文字,並檢據該名員工永久居留證影本、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5條專業人才之工作證明或聲明書等文件,以利勞工保險局審核納保。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就業保險主要的立法目的是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並保障勞工非自願失業、育嬰留職停薪無工作收入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外國專業人才等3類人員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後,可於符合各項保險給付請領條件時,依規定申請相關保險給付。但倘事後其永久居留許可身分經內政部移民署撤銷或廢止者,則會喪失領受就業保險相關給付之權利。

勞動部補充,如想要進一步瞭解就業保險加、退保,及各項保險給付請領條件的規定及細節,可以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查詢(中文:https://www.bli.gov.tw/0000100.html;英文:https://www.bli.gov.tw/en/0000062.html)。

關鍵字: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取得永久居留、就業保險相關給付

勞動部明確6類實際負責人對員工性騷擾,須負起《性別平等工作法》最高負責人相同責任,新增公布最高負責人職場性騷擾申訴統計

勞動部明確6類實際負責人對員工性騷擾,須負起《性別平等工作法》最高負責人相同責任,新增公布最高負責人職場性騷擾申訴統計

勞動部於115年4月8日修正發布《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補充解釋《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最高負責人」,明列6類與最高負責人職務相當之人如對受僱者有性騷擾行為,被害人無須待公司內部調查程序,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如經認定有性騷擾行為,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實務上員工遭受公司董事長配偶、董事或位居事業單位重要職位等非登記對外代表人性騷擾時,難以期待公司能對性騷擾事件之查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又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除事業單位對外代表人外,其他『與代表人職務相當之人』對員工性騷擾時,由地方政府個案認定。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明確規範所稱『與代表人職務相當之人』,為實質執行代表人業務或實質控制組織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並明列出6款人員,包含:(一)現任或曾任董事(理事)或監察人(監事)者。(二)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者。(三)經工會、股東、協力廠商或性騷擾事件申訴人,指認為與代表人職務相當之人,並有具體事證者。(四)代表人之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配偶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其配偶者。(五)代表人經改選尚未辦理登記者。(六)位居特殊重要職位者。受僱人如遭以上人員性騷擾,可依法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以保障受僱者及求職者權益。

勞動部每年針對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概況進行公布,114年度地方主管機關受理件數共計621件,其中本次公布項目新增「被申訴人屬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之統計項目,計109件,占17.6%,申訴人以女性占83.9%居多,申訴人之年齡別以25~44歲居多,占53.4%。

關鍵字: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最高負責人、防治職場性騷擾

重返職場 我們挺妳—婦女再就業計畫升級!獎勵加碼、支持更到位!

重返職場  我們挺妳—婦女再就業計畫升級!獎勵加碼、支持更到位!

因應產業缺工及高齡社會來臨,勞動部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規定,協助長期離開職場的婦女排除就業障礙,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提升專業職能及營造友善職場,支持婦女返回職場穩定就業自我實現。

勞動部自112年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為使相關獎勵措施更貼近婦女實務需求,本次修正「婦女再就業獎勵實施要點」規定,重點包括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報名參加本計畫,無論是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日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另依婦女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如受僱未滿90日者離職,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後符合再就業獎勵受僱期間條件,仍具有請領獎勵資格,並修正獎勵方式為每受僱滿30日得請領再就業獎勵金1萬元、提高額度最高發給6萬元;於雇主端,將「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千元提高為5千元,最長12個月。同時也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完成訓練後發給獎勵金最高3萬元,協助婦女精進職能重返職場。

勞動部呼籲,婦女朋友如有重返職場需求,雇主有意招募婦女人才,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婦女再就業計畫」(https://gov.tw/CBW),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關鍵字:女性就業、二度就業、婦女再就業

行政院卓院長出席全國模範勞工表揚典禮,向全國勞工朋友們獻上最高敬意

行政院卓院長出席全國模範勞工表揚典禮,向全國勞工朋友們獻上最高敬意

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於115年4月29日出席勞動部主辦的「115年全國模範勞工表揚典禮」,親自頒獎肯定61位模範勞工與移工對於國家發展和社會經濟的努力與貢獻。今年度獲獎的61位勞工分別來自於國防及高科技產業、金融業、醫療照護事業、交通運輸、民生服務業、餐飲業從業人員,以及美髮設計師、托育及保姆人員、影劇攝影等職業勞工,還有為勞工發聲的工會領袖與會務人員、於產業界與社福或家庭中投入的移工等多元領域,展現勞工朋友於不同行業中的卓越貢獻。

卓院長於致詞時,感謝來自不同領域的模範勞工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為國家付出,勞工朋友都是幫助經濟成長的人,同時也感謝背後支持與付出的家人及親友們,並肯定勞動部洪申翰部長所帶領的勞動部團隊,為了提升勞動權益所做得各項努力,包括連續10年調漲最低工資保障勞工經濟生活,推動「彈性育嬰假新制」,營造友善的育兒環境,以及持續爭取撥補勞工保險基金,且為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穩健運作,在今年1月21日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條文並公布,將政府撥補以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明定,並納入定期財務檢討機制,以利制度之長遠發展。卓院長表示,未來將持續打造尊嚴有保障的勞動環境,使每一位勞工朋友都能安心打拼,共創耀眼經濟成果。

勞動部表示,今年獲獎的模範勞工已安排於115年4月30日由洪部長陪同至總統府晉見賴總統,除了對於今年的全國模範勞工表達最高的敬意外,同時也對全國各行各業的勞工朋友致上最深的謝意。未來勞動部會繼續努力,推動符合勞工所需的法令與政策,成為全國勞工最堅定的夥伴。

關鍵字: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典禮

翻轉3K產業工作環境,職安署攜手產業公會啟動改善行動,打造安全健康職場

翻轉3K產業工作環境,職安署攜手產業公會啟動改善行動,打造安全健康職場

為提升特定製程(3K)產業健康安全工作環境,促進國人就業,勞動部於115年5月4日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特定製程產業工作環境改善合作伙伴啟動」活動。在勞動部洪申翰部長見證下,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林毓堂署長與鑄造品工業、表面處理工業、橡膠暨彈性體工業、塑膠製品工業、流體傳動工業及黏性膠帶工業等6大產業公會理事長共同啟動合作計畫,並邀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及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參與,展現跨部會與產業攜手推動工作環境改善,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的決心。

洪部長致詞時表示,3K傳統產業面臨國際競爭、供應鏈重組、缺工與高齡化等挑戰,許多企業一方面要拚訂單、顧成本,另一方面必須面對高溫、粉塵、噪音、化學品、搬運負荷及設備老舊等工作環境及職災高風險問題,面對永續升級轉型及降低職災的挑戰。洪部長強調,他上任後設定二大工作目標,一是要大幅降低職業災害,保護勞工安全;二是協助企業補足人力缺口、促進與穩定國人就業。他認為強化安全衛生,光是靠勞動檢查處分是不夠的,勞動部更應該在前端提供輔導、技術及補助資源來協助產業轉型升級,而公會最瞭解產業脈動,也最接近、瞭解會員廠,透過公會的協助,建立產業網絡,勞動部可以更精準掌握產業需求,把政府資源送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也能把一個工廠的改善經驗,轉化為同業可以參考,達到「大廠帶小廠、示範帶擴散、輔導帶能力」的效果,協助企業找出風險、改善現場、建立自主安全衛生管理能力。

關鍵字:特定製程、產業轉型、安全健康

彈性育嬰留停申請破萬!男性占近5成,勞動部研議擴大適用

彈性育嬰留停申請破萬!男性占近5成,勞動部研議擴大適用

為打造友善的育兒職場環境,勞動部持續積極推動相關支持政策,民間團體長期倡議的「以日申請育嬰留停」制度也自今年起實施。新制自元旦上路以來,整體施行成果亮眼,不僅申請人數持續攀升,男性參與育兒的比例更大幅提升。

一、首季亮點:突破萬筆申請,爸爸神隊友比例躍升

根據統計,彈性育嬰留停實施3個月以來,申請情形呈現明顯成長趨勢。115年1至3月累積申請筆數已突破1萬筆,且自1月的2千多筆成長至3月的4千多筆,呈現逐月攀升,顯示「以日申請育嬰留停」新制更符合現代家庭即時照顧需求。此外,以日申請案件中,已有逾6成採累積多日一次申辦方式提出,反映申請程序簡化後,亦能滿足民眾便利申辦需求。

男性參與育兒情形亦顯著提升。過去一年(114年)男性整體申請比例為27.8%,自今年「以日申請育嬰留停」新制上路後,今年1月已提高至43.4%,3月單月更達49.6%,接近半數申請者為男性,顯示彈性化政策已有效鼓勵爸爸投入家庭育兒,讓更多爸爸成為育兒神隊友。

二、政策展望:下半年啟動修法,強化友善育兒職場

洪申翰部長表示,從目前數據觀察,「以日申請育嬰留停」制度確實回應了社會需求,家長對於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期待相當明確。為進一步完善制度,勞動部正積極研議希望把彈性育嬰留停的適用對象再擴大,預計下半年會提出修法。勞動部知道很多家長非常期待,勞動部會努力推動,以打造更具彈性與友善的職場環境,讓勞工更能安心工作、放心育兒。

關鍵字:彈性育嬰留停、以日申請育嬰留停、友善育兒職場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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