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第56期

  • 更新日期:2021-12-21
雇主應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生理假相關規定,以保障女性受僱者生理假權益
雇主應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生理假相關規定,以保障女性受僱者生理假權益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如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依法每月得申請生理假1日,無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且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指出,生理假是以生理週期來臨,有事實需要為原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爰勞工同一年度內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共計30日部分,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3日,雇主應給付半薪。另倘勞工年度內已依規定請完病假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如再有請生理假之需求,每月仍可請1日生理假,但雇主得不給薪。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上開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關鍵字:性別工作平等法、生理假、半薪

勞動部積極提升團體協約質量,保障勞資權益
勞動部積極提升團體協約質量,保障勞資權益

《團體協約法》修正施行已近10年,勞動部透過培育集體協商人才、入廠輔導等計畫,讓勞資協商動起來,經統計截至109年第3季,團體協約有效件數已達818件,比較108年同期為751件,成長率為8.9%,顯見團體協約簽約數量持續成長。

勞動部說明,除了從統計數量來觀察我國團體協約的成長情形以外,再進一步分析近年團體協約的簽訂內容,也可以發現協約內容越來越充實、豐富,優於法律規定勞動條件基準的協約內容像是有「本人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薪資照給。員工子女(結婚、訂婚擇一)給予1日,薪資照給」;利潤分享條款例如有「甲方年度如有稅前利益,應按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工會同意權與工會安全條款例則有「甲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對非會員員工就本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進行調整。但非會員員工支付乙方章程所訂費用予乙方者,不在此限。」及「甲方除特殊專業需要聘僱外籍人員外,未經乙方同意,於臺灣地區不得僱用非本國勞工」等等。顯見目前團體協約內容,已逐步達到保障工會發展及提升會員福祉的效果。

勞動部最後說明,團體協約的簽訂,目的在穩定勞資關係,確保勞資雙方彼此權益,對於雇主事業也是有所助益,例如同意實施延長工時或彈性工時的約定,讓企業經營獲得適度彈性;和平義務條款的約定,避免爭議行為的發生而對營運造成影響。因此,雇主在接獲工會提出團體協商的邀約時,應秉持正向的態度與工會誠信協商。該部110年也將持續提供入廠輔導服務專案,歡迎有意願的事業單位或工會可與該部洽詢及提出入廠輔導申請。

關鍵字:團體協約、誠信協商

勞動部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辦失業勞工線上申請子女就學補助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每年配合學校開學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為使有需求之失業勞工申請子女就學補助更為便利,省去其索取、列印申請書表及郵寄之時間成本與支出,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2月)起,除原有紙本申請方式外,失業勞工可於就學補助受理期間,至勞動部官網首頁/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提出子女就學補助申請。

申請109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 勞工非自願失業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勞工在申請截止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曾領取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
二、 申請人及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三、 於申請截止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者。
四、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另,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關鍵字:失業勞工、非自願離職失業、就學補助

「第3屆臺歐盟勞動諮商會議」圓滿落幕,成功開啟臺歐盟職業安全衛生交流合作新頁
「第3屆臺歐盟勞動諮商會議」圓滿落幕,成功開啟臺歐盟職業安全衛生交流合作新頁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率同仁出席臺歐盟諮商會議

第3屆臺歐盟勞動諮商會議於臺北時間110年2月3日下午4時以視訊方式舉辦,歐方由歐盟執委會就業、社會事務及融合總署Joost KORTE總署長親率同仁及歐洲職業安全衛生局代表參加,勞動部則由許銘春部長帶領同仁與會,雙方駐外代表-歐洲經貿辦事處高哲夫處長及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蔡明彥大使,亦共同參與雙邊會談及開幕式,雙方互動熱絡。

會議揭開序幕前,由雙方首長就臺歐盟於勞動領域的合作及COVID-19對勞動市場的影響進行對談,勞動部許部長說明我國在政府與國人共同協力下,防疫成效良好,勞動部也針對受疫情影響的勞工朋友與企業,提出紓困、穩定就業及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此外,許部長也強調,為勞工打造「安心、健康」的工作環境,是我國勞動政策的核心價值與目標,因此盼透過本屆會議,開啟臺歐盟在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的交流合作。

歐盟執委會就業總署Joost KORTE總署長則表示,臺歐盟共享民主、法治及人權等價值,勞動市場亦面臨相同挑戰,突顯雙方持續對話的重要性;其次,歐盟各會員國受疫情衝擊甚鉅,歐盟已陸續提出紓困及振興經濟方案,而COVID-19也促使歐盟進一步思考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故亦盼透過本屆會議激盪出雙方更好的策略與做法。

會議中雙方就「職業安全衛生策略、進展及研究」及「因應COVID-19之職業安全衛生及其他措施」議題交流,並就平臺與零工經濟及綠色經濟等職業安全衛生議題進行熱烈討論,雙方均認同新技術與新工作型態同時為勞動市場帶來機會與挑戰,並期盼未來就個別議題進行更深入的交流,開啟臺歐盟職業安全衛生交流合作新頁。

關鍵字:臺歐盟勞動諮商、職業安全衛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措施

我國110年「同酬日」為2月20日
我國110年「同酬日」為2月20日

為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發布我國「同酬日」,兩性平均薪資除性別影響外,亦與工作性質、類型、年資、學經歷等因素有關,縮小兩性薪資差距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

我國同酬日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依主計總處109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96元,為男性344元之86%,兩性薪資差距為14%,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1天(365日曆天×14%≒51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10年「同酬日」為2月20日。

近10年來看,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9年17.1%下降至109年14%,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3天減少至51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3.1個百分點及減少12天。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9年我國為14%,低於日本之31.9%(108年) 、韓國30.6%(108年)及美國17.7%。近10年來,各國薪資差距皆呈下降趨勢,以韓國縮減7.8個百分點最大,日本縮減3.3個百分點,我國縮減3.1個百分點,美國縮減1.1個百分點。

關鍵字:同酬日、平均時薪、兩性薪資差距

關懷移工防疫 勞動部暖心力挺
關懷移工防疫  勞動部暖心力挺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訪視馬玉山公司廠區及移工宿舍防疫情形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於110年2月5日前往高雄馬玉山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視察廠區及移工宿舍的防疫作為,除提供口罩、乾洗手等防疫用品外,並瞭解企業落實移工宿舍的防疫情形,關懷移工的防疫安全。

許部長表示,她特地到馬玉山公司瞭解及力挺企業防疫並關懷移工防疫安全,對於企業應如何落實移工防疫作為,勞動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要求雇主於工作場所及住宿地點宣導防疫,並應以移工母語宣導防疫資訊,及提供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防疫宣導網站,使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能瞭解和掌握防疫資訊,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許部長提醒,養成防疫好習慣,出入人多場所請務必配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潔及保持社交距離,共同積極防疫。勞動部關心每位移工朋友,提供免付費、24小時全年無休、雙語及免付費申訴諮詢服務的1955專線,為民眾解答防疫問題、勞動權益相關問題或通譯需求等,多國語防疫宣導訊息可上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防疫專區查詢。

關鍵字:移工防疫、1955專線、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21-04-28
  • 點閱次數:

檔案下載

  • 勞動部臺灣勞工簡訊第56期-中文版 pdf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