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標準
- 更新日期:2021-11-08
1. 老年年金給付:
依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
(1)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減給與展延年金:
1.未達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提前請領者,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2.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延後請領者,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3.提前或延後請領期間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月數按比例計算
4.提前或延後請領後,減給和增給比例不會再變更。
※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前述所稱「平均月投保薪資」係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2. 老年一次金給付:
(1)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
※前述所稱「平均月投保薪資」係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3.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前述所稱「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 3 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發布單位:勞動保險司
- 發布日期:201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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