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
- 更新日期:2024-09-01
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114年度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且有運用行動通訊軟體之需求者。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向本部提出申請。
三、補助資格、項目、金額及限制:
(一)補助資格:工會需完成申請LINE官方帳號,並已建置LINE官方帳號群組。
(二)補助項目及金額:
1.初次申請之工會: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中用量方案,補助中用量方案月租費。
2.非初次申請之工會: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高用量方案,補助高用量方案月租費。但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二千人以上者,最高每月補助新臺幣四千二百元。
(三)補助限制:工會於本部核定補助方案後,自行升級至其他付費方案或加購訊息等者,需自行負擔超過本部補助部分。
四、應備文件:
(一)實施計畫書,應包含下列事項:
1.LINE官方帳號顯示名稱(應有工會之全稱或簡稱)。
2.規格(含LINE官方帳號ID、加入好友人數、預計每個月發送本部LINE官方帳號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相關訊息數等)。
3.預期效益。
4.申請補助之付費方案。
(二)工會團體登記證書影本。
(三)工會組織運作動態表 。
(四)依工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所送事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最近一次證明文件。
(五)依本要點第三點第二款第二目規定,非初次向本部提出申請,應另行提出下列文件:
1.最近一次申請之本部核准函影本。
2. LINE官方帳號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二千人以上之證明文件。
五、補助期間:十二個月(114年度補助期間為113年12月至114年11月)。
六、核銷程序:受補助工會應於當年度十一月十五日前檢具下列文件,以專函方式送本部撥款及結報:
(一)原核准函影本。
(二)領據。
(三)成果報告表。
(四)每個月傳遞本部LINE官方帳號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之相關訊息三則以上之證明。
(五)補助經費之佐證資料,如:系統付款紀錄、月租費發票影本。
七、有關「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實施要點」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下方檔案連結下載。
承辦人:陳小姐
電話:02-85902821
E-MAIL:milk878@mol.gov.tw
申請補助前,請注意遵守下列事項,以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第14條規定而受處罰:
一、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二)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三)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二、 前項(二)、(三)之補助案件,申請人應「主動」填列「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附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如有違反,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按,業將「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置於本部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廉政專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專區/資料區,請下載填妥後,併附於申請文件提出,以免違法受罰)
- 發布單位:勞動關係司
- 發布日期: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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