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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期

  • 更新日期:2023-04-28

台灣勞工簡訊第68期刊頭封面

勞動部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推動勞雇合理約定工資給付事宜,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部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推動勞雇合理約定工資給付事宜,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部於112年2月9日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就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之合理範圍、地方主管機關推動期程等訂定相關規範,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 規範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之次數,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
二、 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給付日如逾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地方主管機關應立即輔導事業單位調整;地方主管機關並應依據期程表,輔導事業單位逐年向前調整工資給付日。
三、 延時工資(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加倍工資未另約定給付日者,應於最近之工資給付日或併當月份工資發給;另有約定工資給付日或工資計算週期者,仍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至遲亦應於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內給付。
四、 勞雇雙方另有約定按季、半年或年結算並給付特定獎金者,給付日期仍應有合理之約定。
五、 工資給付日如遇假日,雇主可提前發放,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發給,不得逕自延後給付。

本指導原則係採行政指導方式,鼓勵事業單位依期程表向前推進,並未訂定罰則。整個規劃期程,係以4年時間漸進推動,且各階段目標間保留緩衝年度,讓事業單位有配合調整薪資作業流程及財務狀況空間;此外,並依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分訂目標,減少小微型企業配合調整之難度,希望所有事業單位都可以一步一步的跟上,共同維護勞工受領工資之權益。

本指導原則全文可至勞動部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工資」\「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專區下載。

關鍵字:勞動基準法、工資給付、勞動契約

勞工於假日到(離)職,勞工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勞工於假日到(離)職,勞工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為保障勞工經濟生活安全,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離)職之當日,向保險人(勞工保險局)申報加(退)保,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停止),自申報加(退)保之當日起算。勞動部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勞工於保險人依規定放假之日、當日17時後至24時前或所屬投保單位所在地方政府依規定發布停止上班日(如颱風停班)到(離)職,投保單位至遲於次一上班日將加(退)勞保申報表及到職證明文件送交或郵寄保險人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停止),自勞工到(離)職之當日起算,以保障勞工加保權益。

勞動部舉例說明,勞工於星期六到職,因勞工保險局放假,投保單位爰於該局次一上班日(即星期一)將勞工加勞保之申報表及到職證明文件送交或郵寄勞工保險局者,該名勞工參加勞保的保險效力係自到職當日(即星期六)零時起算,可獲得勞工保險給付權益保障。

另為便利投保單位辦理加(退)保,勞工保險局已提供更多元且彈性的申報方式,針對勞工於假日到(離)職情形,網路申辦單位可即時透過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辦理加(退)保外,亦可於勞工預定到(離)職日起前10日內,線上預辦到(離)職日加(退)保,不受假日或夜間影響,讓網路替代馬路,投保單位可多加利用。

關鍵字:勞工保險加退保、假日到離職、線上預辦加退保

勞動部開啟新的服務里程碑

勞動部開啟新的服務里程碑

112年2月22日行政院陳建仁院長、監察院陳菊院長及勞雇團體代表等許多貴賓齊聚勞動部辦公新址,見證並開啟勞動部全新的服務里程碑。

陳建仁院長首先感謝勞工朋友對臺灣發展的貢獻,並強調政府致力營造優質的勞動環境以因應國際經貿競爭的挑戰,進而保障勞工權益。他期望勞動部所有同仁持續發揮同理心與關懷心,深入傾聽勞工與雇主的心聲,讓所有從事勞動的國民都能感受到政府最好的照顧。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介紹過往所推動的各項勞動政策成果,包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大幅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制定並公布《就業服務法》、擴大《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公布《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動三法修法及公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勞動部也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協助勞工解決在訴訟程序可能面臨的經濟困難,同時推出「勞工保險年金制度」確保勞工退休生活的經濟安全,並推出「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動員跨部會力量改善青年就業問題。

最後,許部長感謝全體同仁的辛勤耕耘,並表示勞動部將繼續以「服務、關懷、專業、創新」的價值觀推動勞動相關政策,為全體從事勞動的國民帶來更好的福祉和安全保障。

勞動部已於112年2月20日進駐松江路志清大樓提供服務,如有任何勞動問題,歡迎洽詢(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服務電話:02-8995-6866;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

關鍵字:勞動部、勞動政策、志清大樓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訪視一站式中心 關心家事移工入國講習情形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訪視一站式中心  關心家事移工入國講習情形

勞動部為簡化雇主申辦作業及強化移工勞動權益認知,自112年1月1日起開辦移工一站式服務,提供新聘家事移工3天2夜入國講習服務。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於112年2月7日率隊視察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關懷初入國新聘家事移工參與入國講習的上課與生活情形,除送上新春祝福,並慰勉工作人員春節期間輪值提供服務的辛勞。

許銘春部長實地視察一站式中心瞭解運作情形,確認每項環節作業順利,同時嘉勉工作人員辛勞,肯定移工一站式中心確保移工入國講習課程的運作順暢,隨時因應航班變化的接機安排調度人員與專車,並妥善因應各種突發事件衍生的床位需求,及種種的日常挑戰,採取應變作為,給雇主與移工滿意的服務。

另也現場關懷參與入國講習的移工,送上新春祝賀,祈望移工朋友新職場順利平安!越南移工們分享,在越南今年是歡慶貓年,與臺灣不一樣,但在移工一站式中心沒有陌生感,和家鄉一樣有濃濃的節慶氣氛;另外菲律賓移工雖沒有過春節習俗,但在移工一站式中心也能感受臺灣新春過節的氣氛,體驗不同文化;印尼移工Rizka Dessi Amanda說,10年前來臺灣工作還沒有一站式服務,此次再來臺工作接受入國講習,學到更多在臺灣生活與工作需注意事項及法令權益與諮詢管道,非常開心。此外,移工們對中心提供的住宿品質及餐食口味都感到滿意。

勞動部關懷每一位雇主及移工,為讓移工儘早融入臺灣工作與生活,也簡化雇主的行政程序;希望透過一站式服務,讓未來移工的引進更順暢,雇主與勞工的關係更和諧。

關鍵字: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移工入國講習

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上路,協助職災勞工順利重返職場

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上路,協助職災勞工順利重返職場

為強化職災勞工重建協助,勞動部認可28間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已正式上路,協助職災勞工或雇主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透過專業人員的協助,瞭解勞工之復工需求並設定功能提升目標,讓職災勞工能儘速重返原職場,減少勞工等待或嘗試復工期間所耗費的時間、醫療及社會成本。

勞動部呼籲,職災勞工或雇主如有職能復健服務需求,可洽各地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由專業的治療師進行個別化評估,並協助規劃職災勞工專屬的復工計畫,亦可透過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專業服務人員提供相關諮詢及轉介服務,相關資訊可至職安署網站參閱。

關鍵字:職災勞工重建、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重返職場

我國112年「同酬日」為2月27日

我國112年「同酬日」為2月27日

為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發布我國「同酬日」,兩性平均薪資除性別影響外,亦與工作性質、類型、年資、學經歷等因素有關,縮小兩性薪資差距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

我國同酬日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下簡稱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編算結果顯示,111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314元,為男性373元之84.2%,兩性薪資差距為15.8%,換言之,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8天(365日曆天×15.8%≒58天),才能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因此112年「同酬日」為2月27日,與去年同一天。

就近4年資料觀察,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108年14.9%降至109年14.8%,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分別為55天、54天,110年及111年則均升至15.8%及58天。111年男、女性平均時薪較110年增幅相當,均為3.2%,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持平。

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均小於美、日、韓等國,111年我國15.8%,續低於日本及南韓(110年)之30.2%,與美國之17%。

關鍵字:同酬日、平均時薪、兩性薪資差距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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