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休假未休工資
工資折算
- 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的所有日數,雇主均應折發工資。
- 折發工資的金額,以勞工平日一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及假日出勤加給的工資)。
遞延的特別休假工資折算
- 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屆期尚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應按照「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的基準計算。
舉例說明
勞工每月工資為30,000元,每日工資為1,000元,假如勞工年度終結時尚有7日特別休假未休,則雇主應發給7日未休特別休假工資7,000元。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25-09-05
-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