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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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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16

  勞動派遣指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締結契約,由派遣公司供應要派單位所需人力以提供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勞工具有勞雇關係,必須負起勞動基準法上的雇主責任。要派公司對於派遣勞工,僅在勞務提供的內容上有指揮監督權,兩者間不具有勞動契約關係,例如A人力銀行供應人力至B科技公司廠區,受B指揮監督從事生產製造工作。

  社會各界關心勞動派遣的議題,主因企業過度濫用勞動派遣之情形頻傳,且勞動派遣之三方關係,不同於傳統勞雇關係,因而現行勞工法令無法充分保障派遣勞工相關權益,本部刻正積極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制化,立法重點就是在:1.要派單位與派遣單位負共同雇主責任;2.同工同酬等「均等對待」原則;3.合理限制勞動派遣使用之比率;4.建立派遣業者之管理機制等,以最能達到保障派遣勞工就業安全及兼顧雇主使用彈性之方向來推動立法。

  於立法完成前,本部亦陸續推動相關行政措施,包括行政指導、勞動法規教育、明確派遣及承攬定義及專案勞動檢查等,以加強保障派遣勞工權益。

       自民國100年起,勞動部陸續接獲百餘件學生申訴勞動權益受損案件,因而勞動部主動派員進入校園參加座談溝通、赴全國校長會議說明,以及邀集各大專校院開會討論等,以期能儘速釐清各教育現場之兼任助理究竟係「學習」或「勞動」,但類似之申訴與爭議案例並未停止,故勞動部與教育部合作,花了2年多的時間,邀集學校及工會代表等進行多次討論後,在取得各方最大共識之前提下,在104617日分別頒布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相關之兩原則,以引導大專校院將「學習型」與「勞動型」之兼任助理做明確分流。屬於「勞動型」的兼任助理,校方應依勞動法令為兼任助理辦理相關權益保障事項。

       為使民眾充分瞭解學生兼任助理之權利與義務等相關應注意事項,本區提供兼任助理指導原則、常見問答集、勞動型兼任助理相關參考文件及兼任助理懶人包等資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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