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嗣後勞工發生職災,是否有給付保障?
- 更新日期:2022-04-29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其保險效力自勞工到職當日生效。縱使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加保,勞工嗣後遭遇職業傷病之保險事故,仍得依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另為落實該法所課雇主之保險義務,除將依規定處違法雇主2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亦將公布其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勞工若於未加保期間請領保險給付者,保險人發給保險給付後,將向雇主追繳保險給付之金額。
- 發布單位:勞動保險司
- 發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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