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辦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診斷罹患職業性間皮細胞瘤死亡勞工之慰問金發放要點
- 更新日期:2023-06-27
本部於112年6月26日訂定發布「勞動部辦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診斷罹患職業性間皮細胞瘤死亡勞工之慰問金發放要點」,針對符合本要點請領資格者,發放一次性慰問金新臺幣20萬元。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7年6月25日止;符合資格條件者,請向本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396-1266)。
Q1.請領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診斷罹患職業性間皮細胞瘤死亡勞工之慰問金的資格條件為何?
曾從事石綿工作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離職退保後,因診斷罹患職業性間皮細胞瘤,並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5年內(即106年5月1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因該職業病死亡,且未曾因同一職業病領取勞工保險條例所定失能或死亡給付者之遺屬。
Q2.申請本慰問金之遺屬順序為何?
請領慰問金之遺屬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當序受領慰問金者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
同一順序遺屬有二人以上者,應共同具領;尚有未具名之其他當序遺屬時,應由具領之遺屬負責分與之。
Q3.本慰問金之慰助金額為何?
符合請領資格條件者,發放一次性定額慰問金新臺幣20萬元。
Q4.申請本慰問金之期限為何?
申請期限自112年6月26日起至117年6月25日止。
Q5.申請本慰問金應備妥哪些文件?
符合資格者,應備妥文件如下:
一、慰問金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三、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遺屬為養子女時,應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遺屬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
四、職業病診斷書。
五、職業病職歷報告書。
六、具領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Q6.本慰問金向何單位提出申請?
符合請領資格條件者,請向本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如尚有請領本慰問金等相關問題,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電話:02-2396-1266)洽詢。
- 發布單位:勞動保險司
- 發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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