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為照顧勞工因驟然關廠等因素非自願離職,致工作收入減少,同時又面臨子女就學之急迫費用需求,自92年開始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更改名稱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刪除已獲得相關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者,僅能擇一請領規定,盼能提供失業勞工更全面且有力的協助。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受理申請期間配合學校開學時間,為每年2月及9月,並依本部公告為準,若有相關需求者,亦可撥打本部免付費服務電話1955詢問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