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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計酬之部分工時工作者,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 更新日期:2021-10-20
問題 按時計酬之部分工時工作者,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答案
  1.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前段規定:「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4月9日台(83)勞動2字第25564號函釋略以:「1個月平均工資改以日平均工資乘以計算期間每月之平均日數為計算標準,等於以勞工退休前6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以6,較為簡易、準確及合理。」
  3.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後段規定:「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60者,以百分之60計。」原本的立法意旨是用來規範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全時工作勞工,在平均工資計算期間遇到不可歸責於勞工的原因(如:雇主無法充分供給勞工工作),導致原來約定之工作日未能工作時,才會有後段規定的適用。至於按時計酬之部分工時工作者,平均工資仍然應該要按照前段規定處理。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6-01-18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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