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工之配偶死亡或離婚後,其前配偶之父母或祖父母死亡時,勞工可否請喪假?另勞工生產時嬰兒因臍帶繞頸死亡,醫生開具死產證明書,勞工可否請喪假?

  • 更新日期:2026-04-23
問題 勞工之配偶死亡或離婚後,其前配偶之父母或祖父母死亡時,勞工可否請喪假?另勞工生產時嬰兒因臍帶繞頸死亡,醫生開具死產證明書,勞工可否請喪假?
答案

民法第971條前段規定,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準此,勞工與配偶離婚後無論有否再婚,其前配偶之祖父母或父母死亡,應無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所定喪假之適用。至於勞工於配偶死亡之後無論有否再婚,前配偶之祖父母或父母仍係勞工之姻親,其如死亡,則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辦理。
另,勞工生產時嬰兒因臍帶繞頸死亡應否給予喪假,尚非以是否辦理出生登記及死亡登記為要件。另查父母子女間之自然血親身分關係,始於出生。故如嬰兒脫離母體後並未獨立存活(死產),則雇主毋庸另給喪假。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1-25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