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已同意於休假日工作,工作時數是否包括在每月延長工時總額內?屆時未到工,雇主可如何處理?
- 更新日期:2026-04-23
| 問題 | 勞工已同意於休假日工作,工作時數是否包括在每月延長工時總額內?屆時未到工,雇主可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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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休假(即國定假日)、第38條所定特別休假,係允免除「原定正常工作時間」之出勤義務,未涉變更原定正常工作時間,勞工於休假日工作時數,其工作時間未超過8小時之部分,可不包括在同法第32條每月延長工作總時數限額內;如超過8小時之部分,則應計入。 |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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