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在復健期間或醫療終止復職時,無法勝任原有工作,公司將其轉調職務疑義?
- 更新日期:2021-10-20
問題 |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在復健期間或醫療終止復職時,無法勝任原有工作,公司將其轉調職務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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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 1.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所稱勞工醫療中不能工作係指不能從事勞動契約中所約定之工作,前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八十五元月25日勞動三字第一○○○一八號函釋有案。 2.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治療終止復職,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事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應由雇主與勞工商議約定外,另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作必要,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辦理。 |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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