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受僱者或求職者提出性騷擾之申訴時,雇主應如何處理?

  • 更新日期:2023-09-06
問題 受僱者或求職者提出性騷擾之申訴時,雇主應如何處理?
答案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 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規定,雇主所採取措施包括:
  • 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
  • 處理申訴原則:不公開;保密;當事人充分陳述;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自提出起二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當事人。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判斷;衡酌雙方當事人權力差距。
  • 委員會決議應書面通知申訴人、申訴之相對人及雇主。
  • 請對申訴案之決議有異議者,20日內提出申復。如提出申復,是否仍由原決定之相同委員審理申復案,各單位可於自訂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中規定辦理。
  • 對申訴人、申訴之相對人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
  • 追蹤、考核及監督,確保懲戒或處理措施有效執行。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2-17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