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願。2、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爭議審議:保險爭議審議為訴願先行程序。不服勞工保險局有關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權益之核定者,應先向勞動部申請審議;如不服保險爭議審定,再循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3、性別平等工作法審議:性別平等工作法審議是與訴願程序相當之行政救濟程序。不服地方主管機關經性別平等工作會審議後所為之處分者,得選擇向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