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請願及陳情有何不同?
- 更新日期:2026-04-24
1、行政救濟:人民對於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審議或提起訴願。
2、請願: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
3、陳情: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 發布單位:勞動法務司
- 發布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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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救濟:人民對於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審議或提起訴願。
2、請願: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
3、陳情: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