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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已於工作規則規定上、下班不打卡,是否仍應記載勞工的出勤紀錄?

  • 更新日期:2021-10-20
問題 雇主已於工作規則規定上、下班不打卡,是否仍應記載勞工的出勤紀錄?
答案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規定上下班不打卡,加班如以呈報方式處理,雖無不可,但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仍應由雇主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1-25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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