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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所稱之性騷擾所指情形為何?

  • 更新日期:2026-02-05
問題 性別平等工作法所稱之性騷擾所指情形為何?
答案
  • 職場性騷擾定義
    1. 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2. 交換條件式性騷擾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3. 權勢性騷擾
      對於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關係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 職場性騷擾,也可能以網路或數位方式發生!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指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2-17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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