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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每月最低工資調整後,月薪制勞工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 更新日期:2026-01-01
問題 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每月最低工資調整後,月薪制勞工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答案
  • 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例如:每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約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元(29,500÷30÷8)

  • 新制工時實施後,按月計酬者之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時,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即原月薪給付總額為240小時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仍得視為給付240小時之工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據原公式推算,並無不可;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總額及計算內涵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1-25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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