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減班休息」?是否須經勞工或勞資會議同意?如未經同意逕行實施,勞工是否有出勤或補服勞務義務,工資應如何給付?
- 更新日期:2026-04-23
| 問題 | 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減班休息」?是否須經勞工或勞資會議同意?如未經同意逕行實施,勞工是否有出勤或補服勞務義務,工資應如何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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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
一、事業單位如受景氣影響必須減產或停工,為避免大量解僱勞工,可與勞工協商並經同意後,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以共度難關,惟對支領月薪資者,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以及逕自實施「減班休息」。為求勞資關係和諧,勞雇雙方可透過勞資會議,就應否採行「減班休息」進行討論,惟前開協議,因涉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之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之同意。故除勞工委託工會代為協商並決定者外,尚不得以產業工會理事、監事會議已同意,即謂業經勞資雙方之合意。 |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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